-
十三部門《網絡安全審查辦法》(2021年11月16日修訂版,2022年2月15日施行)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廣播電視總局中...
-
國家網信辦就新修訂的《網絡安全審查辦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附征求意見稿全文)
國家網信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會同有關部門修訂了《網絡安全審查辦法》,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截止日期:2021年7月25日。意見...
-
十二部門《網絡安全審查辦法》(2020年6月1日實施)
提示:該法條已于2021年11月16日修訂,修訂版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修訂版全文點此。第6號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安全部、財政部、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2015年7月1日實施,附Word電子文檔下載)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二十九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于2015年7月1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2015年7月...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2021年6月10日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九十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于2021年6月10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2021年...
-
北京舉報間諜最高獎勵50萬元 舉報間諜更是義務
據《北京晨報》今日報道,北京市《公民舉報間諜行為線索獎勵辦法》于2017年4月10日正式實施。舉報間諜線索后,經查實,分三級進行獎勵:1萬至5萬元、5萬至10萬元、10萬至50萬元現金獎勵,最高可到50萬元。舉報人可...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六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于2014年11月1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
-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2017年6月1日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保障網絡安全,維護網絡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